举 报 信
尊敬的省委巡视组:
尊敬的省纪检委:
尊敬的省检察院:
从今年四月份以来,寿阳县检察院党员领导干部“朱胜”违反十八大以及党中央“八项规定”和严禁“四风”顶风作案,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揭发材料几次反映到上级党组织及各大新闻媒体网络上。
“朱胜”在2013年4月26日和2015年4月28日在工作日的上班儿时间内参与赌博,并有公安、纪检部门查证的执法记录和举报人提供的影像材料,已是铁板锭钉的事实。另“朱胜”伙同县交通局主要领导,插手农村公路建设(从朱家沟村经杨家沟村至富家沟村)偷工减料,少修多报、虚报,冒领三农资金,交付使用的水泥路仅12个月损毁严重,把“提质工程”搞成准豆腐渣工程。这段水泥路就实实在在的在领导和群众的眼前、脚下,质量和数量一测便知。还有“朱胜”越权办案,办人情案、金钱案,贪占国家建材,强买强卖,失职渎职使当事人自杀、至残案例,不一而足。
就是这样一个违法乱纪的不法份子,钻在党和政府的执法单位,祸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败坏党的声誉。“朱胜”每次案发后,他的上级和领导不是积极批评处理,而是护犊护短,不惜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做假证,欺上瞒下,上下窜通,敷衍了事,欺蒙上级领导和糊弄巡视组。所以每次的贪腐行为经领导和贪腐圈朋友的帮助终究无事,平安着陆。
“朱胜”贪赃枉法,违法乱纪的行为至今也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任何调查和处理,严重损害了善良群众对党的信任和反腐败的决心。希上级党的领导和巡视组体察民情关注此事,使朱胜的违法违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
此 致
敬 礼
201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