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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号,村民王慧萍烧毁我退耕还林地1.5亩,事故发生后,镇政府林业人员刘爱军,大南沟村干部郭俊瑞、王拴平,村民小组长王月福,在末通知我本人及家人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了罚款(数额不详),本人得知林地被烧毁后多次联系,面见刘爱军、村干部等人,要求协商解决,他们串通一气,借故拖延。4月12日(事发10天后),镇政府林业人员刘爱军,大南沟村干部王拴平叫我,刘爱军、郭俊瑞、王拴平等人宣布处理决定,不由我分说,指出两条道来:一是让纵火者给我栽树,没有一分钱补偿;二是补偿22OO元,自己栽树。并且罚和栽的标准也截然不同:22OO元标准,是按总共60几株树计箅,而栽树需要按每亩120珠计算。刘爱军还扬言:这个事情不要再闹,闹到哪里也没有用。此外,他们召集的所谓会议,说让我与同村人和谐相处,不要得罪得太厉害,差不多就行了,整个都是在替纵火者说话;还说什么共产党的政策轻起来一张纸、重起来一座山亡类的话对我进行思想上、言语上的胁迫。身为政府工作人员、林业专业人士的刘爱军以及村干部郭俊瑞、王拴平,如果没有得纵火者的好处,为何一直替他说话?为何不经当事双方同意,擅自决定明显偏低、不合理的赔偿标准并且不让讨论和更改?为何召开会议不让讨论协商,把有理的说的一无是处?以上这些人在村民林地权益受损的情况下不是想方设法解决问题,而是能拖就拖、威胁恐吓,狼狈勾结,官官相互,炮制出末经当事人同意的所谓“解决万案”,以大压小,以官压民,强迫当然事人接受,他们还是不是党员,是不是干部,是不是人民的父母官?所作所为真让我等农民寒心、愤怒!恳请上级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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