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大事了!出大事了!寿阳泰祥西苑A区的宏
安物业“跑路”了!
9月1日上午山西寿阳泰祥西苑A区出了一桩大事,宏安物业在没有提前书面通知全体业主的情况下(仅仅在9月1日张贴了一张通知)“跑路”了,小区业主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了的影响。
下面是宏安物业违法撤场的事实:
一、未按《民法典》提前90天书面通知全体业主。《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但宏安物业仅仅在9月1日张贴了一张通知,就“跑”了。没有和任何人对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进行移交,给业主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宏安物业的撤场行为严重的违法了《民法典》,对业主所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宏安物业来承担。图为:宏安物业9月1日张贴的撤场通知
二、恶意掐断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用电。宏安物业掐断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用电,导致小区的楼道晚上漆黑一片,业主回家上楼都成问题;小区院内路灯没电,导致小区漆黑一片;小区的单元楼宇门无法关闭;小区的门禁系统没电无法运行,导致大门敞开,人员车辆随便出入,严重的影响了到了疫情的防控。宏安物业的该行为是卑劣至极,严重的影响到了业主的日常生活,未经任何人同意和授权的情况恶意掐断小区业主的公共用电是一种违法行为。图为:大门的门禁无法关闭图为:路灯无法照明晚上小区漆黑一片
三、打电话蒙骗业主缴纳物业费,为自己的“跑路”提前预谋。宏安物业7月中旬给所有业主打电话通知说,从8月份要开始上涨物业费,缴纳停车费等,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缴纳了物业费。可没想到的是8月份的物业费没有上涨,反而是物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撤了。利用电话蒙骗业主,不择手段,早有预谋,为自己的撤场提前谋划。可怜的业主全额缴纳了物业费,没享受到应有的服务,盼来的确是黑灯瞎火。
四、不退还预交的物业费,携物业费“跑路”。部分业主缴纳了全年的物业费,现在宏安物业“跑路”了,可怜的业主,9—12月份的物业费问谁去要,这个损失应该由业主来承担吗?宏安物业携物业费“跑路”,不退还预交的物业费,难道这样的违法行为就没人管了吗?
五、强行拆除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监控摄像头。小区院内的监控系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为这是前期物业留给小区业主的,宏安物业在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强拆了属于全体业主的监控系统,对小区业主财产安全造成了隐患。该行为公安机关应该介入调查,追回属于全体业主的财产。图为:未经业主同意拆除属于业主的监控摄像头五、强行带走小区的买水系统。小区业主买水的系统是购房入住时开发商已经安装的系统,理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宏安物业不移交买水系统,不考虑业主的吃水问题,水是人生存的基本保障,宏安物业居然不考虑业主的死活,做出如此卑劣的举措,实在不是正常人的思维,这样的物业,真的是坏到骨髓里了,还能让他在寿阳存在吗?
六、搬走属于业主的物业办公设施,物业办公用房内的办公设施全部是前期物业留给小区业主的财产,宏安物业全部一次搬空,这种行为是不是公安机关也应该介入调查,让归还属于业主的财产。图为:未经业主同意搬走属于全体业主的办公设施
七、不给退还收取的全年的卫生费。宏安物业收取了业主全年的卫生费(垃圾清运费),不给退还剩余的费用。垃圾没人倾倒,导致垃圾外溢,臭气熏天,苍蝇细菌滋生,疫情防控期间,给小区的卫生防疫带来了隐患。图为:垃圾外溢、蝇虫飞舞综上所诉,宏安物业的违法行为、蒙骗行为、破坏他人财物行为、霸占他人财产等行为,给他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样卑劣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二字的体现从何而来,宏安物业的存在就是寿阳物业界的污斑。希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发挥你们的职能,对这样卑劣的物业、采取最强有力的重拳进行严厉打击,发现一家打击一家,把有这样行为的物业败类全部清退出场,还寿阳百姓一个风清气正的物业环境。二0二一年九月一日晚八时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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