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寿阳县纪委监委就有关作风纪律规定重申如下。
1.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高档月饼、香烟、酒水和名贵特产等;
2.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等;
6.严禁公款旅游、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9.严禁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铺张浪费等;
10. 严禁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0354-4623324 0354-4623730
寿阳县纪委监委 2021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