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听说阳煤盘湾底煤矿-寿阳北外环修建运煤专线,沿路村民无不欢欣鼓舞,不仅为了可以有部分自家的高产粮田地被征用而有一定的收入,也为了促进交通发展,方便周边村民和带动沿路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因为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一定是增值行为!所以村民私下交流,有的说:我的地一亩产玉米1800斤,年收入每亩1300元,要是一亩每年给我3000元,我就干。有的说:我的地不大好,亩产1500斤,要是每年给我2500元,我就干。
随后,该公路突然更名:朝温公路。(和公益公路套了近乎!但是,这是没有省级以上政府审批文书的。)
随后,各村委和村民谈话,意思是:镇政府也好,阳煤也好,不能和每家每户签订租地合同(因为批文不到位,征地修路弄不成!),因为太繁琐。要求村民给村民委员会出具全权委托书,统一和镇政府或阳煤签订租地合同。村民七嘴八舌议论纷纷,大意是:这个说,我的地3000/亩/年。就干。那个说,我的地2500/亩/年就干。村委会说:好说,咱村委会是咱村里的村委会,村长和大家都是远近亲戚,都是父老乡亲!村委会一定给大家传达好意愿,保护好大家的权益。村民出于各种信任,给村委会出具了授权委托书。
至此,可耻的事情发生了!村委会背离了委托人的意愿,违反了建设行为必须以增值为前提的原则!以600元/亩/年,把村民的高产粮田地流转租用给了朝阳镇政府。
至此,村民委员会出卖了村民利益,出卖了亲友情谊,彻底沦落为权贵的走狗、帮凶!
后来,部分村民因收益远远低于自己亲手种地,遂不服而护地!诱发被阳煤集团毒打多人多起,部分村民被公安机关拘留,继而诱发越级上访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