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达宏 男 现年61岁,山西省寿阳县马首乡吸马掌村(身份证14242719550914091x)。我反映的是从1982年我门前这5亩地就由我父亲耕种了,1991年我又承包,土地内栽40多棵核桃树,1994年却由村民贾铁金没合同,承包10年,(1994年至2004年),这块没承包合同的地至此也没人承包,就又由我耕种管理,(期间我同村支书说了几次要承包终不给)突然在2004年11月1日,寿阳县公安局却以‘寻衅滋事’没收我当年所收的1795斤核桃,归村所有(折合人民币2232元 )。并判管制一年。
现在我所说的是多年不给我定合同,却要把我辛勤劳动所得成果没收,我觉得这不公平,人总要活,农民只能种地。不种地怎麼生活?
请领导调查处理。
门前部分核桃树 北边是我的院子
申诉人王达宏
电话18933413390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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